我们都知道,我我们所得的工资薪酬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收入越高,需要承担的个税也就越多。那么退休人员再去公司上班,还要交个税吗?今天的文章就讲讲退休人员再去公司上班,是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举个例子讲解:退休后是否还要交个税
老高退休后每个月养老金5000元,退休后因为感觉太空闲,老高找到了一家与之前公司同类的工作单位,并签订了两年的协议,约定老高每个月工资待遇7000元。那么,这种情况下,老高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1、老高每个月养老金5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2、新公司支付给老高每个月7000的工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金不用缴个税,再任职超过国家个税起征额需要缴纳个税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个税起征点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调整为5000元。但退休养老金免征个税,因此退休养老金不管多高都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如果退休后再任职,而再任职获得的工资收入超过国家个税起征额5000元就需要依法缴纳个税。
个税计算公式
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
(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温律说法:
退休后,原本所获得的退休金待遇是完全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如果重新返聘到了自己的原工作单位,或者再任职到其他工作单位。这种情况下,获得的实际收入超过国家个税起征额5000元的,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由企业按工资薪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