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频繁的接到咨询,多数是子女代自己的父母咨询的,主要是父母在厂里上班或者在工地上班时,因为各种意外,发生了伤害。在发生工伤时,有的当时并不严重,可以自行前往医院,有的由工段长带着驾车前往医院。大多时候工厂或者工地高层都不知道发生了工伤,这可能也与工地或者工厂对中层管理人员的杜绝工伤事故要求有关吧。
对于这些受了伤的中年人,到了医院或者被送到医院后,单位往往就不管了,看着每天的医疗费在增长,甚至需要手术长期住院时,他们慌了。可这时往往束手无策。
毫无疑问,对于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的伤害,当然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法律规定了两种工伤认定方式,一种是单位在工伤发生后一个月内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如果单位自行申报,当然没有问题。但现实往往是单位不申报工伤,甚至在劳动者及其家属根据法律规定自行申报工伤时,单位也不予配合。由于申请工伤往往需要证据,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证据确定存在工伤的话,有时候真的很麻烦。
所以,我常告诉咨询者,为了避免工伤发生后申请工伤的繁琐,建议在工伤发生时第一时间报警或者报答急救电话,不要自行前往医院,无论是警察还是急救中心都有出警记录,这些记录在申报工伤时会作为重要证据被工伤认定部门予以采信。所以还是要告知大家,在发生这类事故时,不要犹豫,最好能够拨打报警电话或者急救电话,不要因为不好意思或者觉得事情不大而给后续维权造成更大障碍。